智通财经APP讯,太和控股(00718)发布公告,有关(其中包括)其他索赔银行在中国就广州融智被指为五家第三方公司(即:辽宁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睿凡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睿凡)、沈阳盛和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盛和)、沈阳皇城地一大道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沈阳方城地一大道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五位借款人)的贷款提供担保而对其提出诉讼索赔。
对于该等公告所披露、由其他索赔银行提出的上述诉讼索赔,中国法院对广州融智就沈阳睿凡和沈阳盛和贷款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下达了强制通知书及/或判决通知书,本集团经已以电子转账方式向其他索赔银行合共付款人民币2.36亿元(付款)以回应强制通知书及/或判决通知书。
本集团进行付款,是考虑到其他索赔银行已经向广州融智发出催收函,要求履行其担保义务;中国律师的意见指出,本公司如不及时遵行催收函、执行通知书及/或判决通知书,有可能承担潜在风险(包括潜在的执行行动,例如广州融智自有购物商场的经营权被颁布冻结令);及与五位借款人达成的同识,协定在付款进行后,广州融智可获免除其余的债务责任。
本公司及广州融智正与相关各方进行谈判,可能就本集团因担保义务而产生的或然负债、因付款而已经或将要蒙受的实际损害进行和解。如果各方未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协定,本公司将考虑采取行动,包括在适当情况下对五位借款人、戴先生、其他相关各方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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