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教育储蓄存款规定
教育储蓄存款是一种专门为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方式,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而开办的储蓄品种。以下是关于银行教育储蓄存款的一些重要规定:

1. 开户对象:教育储蓄的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2. 存期选择:教育储蓄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六年。
3. 存款金额:每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 2 万元。
4. 利率优惠:享受优惠利率,通常高于同期同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
5. 支取规定:
(1)到期支取时,储户需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
(2)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储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未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6. 税务政策: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7. 存款方式:
| 存款方式 | 特点 || ---- | ---- || 零存整取 | 每月固定存入一定金额,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 || 整存整取 | 一次性存入本金,到期支取本息。 |8. 限制条件:
(1)同一学生在同一时期内不能在不同银行重复开设教育储蓄账户。
(2)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学本科(大专)、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时,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教育储蓄免税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在具体的操作和规定上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因此,在办理教育储蓄存款时,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银行,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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